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间:辐射工作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至少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提交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监测报告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等文件
监测报告要求:所提交的监测报告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内容应包括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及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等
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应包括持证期间核技术利用项目开展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及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情况;以及最近一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及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环境影响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需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
应急响应预案: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有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有与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确保放射性废物达标排放: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人员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新增项目,如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文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未包含,需要提供新增项目的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以证明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措施能够满足新增项目的辐射安全防护要求
以上是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对企业管理的具体要求,企业在申请延续时需要确保满足上述条件,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加急办理→电V同号:18602125959 专业靠谱,申请时请备注办理事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