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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转让的放射源已有放射源编码,由转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放射源转让审批表,填写时输入编码即可自动带出放射源信息,转入单位所在监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由转出单位发货,发货时严格校验台账,信息一致的放射源才可以发货,备案后变更相关信息;从生产厂家购买放射源时,如该源已有编码,转让流程与上面相同,如转让源为新生产尚未获得编码的放射源,转入单位填写放射源转让审批表时无需填写放射源的编码与标号信息,该信息由生产厂家在发货时补充,发货后备案流程与核技术利用单位转让放射源相同。

 

核技术利用单位转让放射源与从生产单位购买放射源有何不同?

1.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取得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活动的批准文件。
2. 申请单位必须有可保障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技术文件。
3. 申请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配有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 申请单位必须已制定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并已完成必要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
5. 申请单位必须已进行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已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6. 申请单位必须已编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辐射安全和防护评估报告,并已完成必要的辐射监测和检查。
7. 申请单位必须已按规定购买辐射安全责任保险,并已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措施。

以上是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一般条件,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使用场所和设施设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

上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案例背景

近期,某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有供应商质疑招标文件未将《辐射安全许可证》设置为资格条件,同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也不具备该证书,不满足该项目所需的前置许可条件。采购人认为,该项目虽涉及Ⅱ类射线装置,但采购需求仅是对射线装置提供维保服务,不涉及生产和销售活动,因此无须设置该资格条件。而质疑供应商则认为,该项目虽不涉及“生产”和“销售”活动,但维保服务属于“使用”射线装置的行为,依法应当获得许可。

经向放射性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维保服务属于“使用”射线装置的行为。最终,采购人认定供应商质疑事项成立。因此变更了资格条件,该项目重新招标。

问题引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定义,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政府采购可能涉及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货物标的有医疗器械、药品、安检设备等,服务标的有体检服务、安检服务等。

上述案例引出了政府采购类似项目的特殊资格设置问题,当采购标的涉及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时,应当如何设置辐射安全许可这一特定要求呢?

案例分析

——辐射安全许可资质设置步骤。当采购类似项目时,从业者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设置相应资质。

一是确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活动种类。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许可证中活动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和使用3类。活动的范围是指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的所有放射性同位素的类别、总活度和射线装置的类别、数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使用”活动,除利用该物实现某种功能需求外(如诊疗行为),还包含安装、调试、维修及校准等行为。某省生态环境厅曾对该类咨询问题进行公开回复:“从事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直线加速器)安装、调试、维修、校准等业务时,涉及设备开机、出束等工作,射线装置已经处于工作状态,属于使用射线装置,因此从事Ⅱ类射线装置安装、调试、维修、校准等业务的公司应当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且申请的活动种类和范围应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所以,笔者认为,一是要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设置对应的活动种类要求。如采购需求仅包含购买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且无需进行安装调试,许可证活动种类仅需“销售”;若采购需求仅包含体检服务或射线装置维保服务等,许可证活动种类仅需“使用”;若采购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且需要安装调试的,许可证活动种类应包含“销售”和“使用”。

二是确定《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活动范围。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等五类,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等3类。其中,射线装置分类可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射线装置分类》进行判定。如采购标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根据技术参数要求及《射线装置分类》,可确定其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笔者认为,在明确了许可证活动种类后,要根据采购标的技术参数需求,明确最低的活动范围要求。

——其他注意事项。一是关于豁免管理。2016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极低风险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纳入豁免管理。根据该文件要求,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可由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者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单位及其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豁免备案。在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豁免备案后,该产品的销售、使用活动可免于辐射安全监管(销售或使用较大批量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除外),其他销售、使用单位无需逐一办理豁免备案手续;由使用单位完成备案的,仅该单位的使用活动可免于辐射安全监管。

因此,在设置资质要求时可以增加补充说明:若投标产品已进行豁免备案,供应商仅需提供备案证明。

二是许可证高类别可从事低类别活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取得高类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低类别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不需要另行申请低类别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许可证。

所以,在设置资格要求时应允许提供更高类别许可证。

案例总结

当政府采购标的涉及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时,如何准确设置辐射安全许可特定要求,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采购需求,逐步明确项目所必需的许可证活动种类和活动范围,同时考虑豁免管理等其他注意事项,确保特殊资质设置合法合规,尽量避免出现类似上述案例中的质疑和重新招标情况。

(作者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八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二十条 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所从事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许可证中活动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和使用三类;活动的范围是指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的所有放射性同位素的类别、总活度和射线装置的类别、数量。

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取得生产、销售、使用高类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低类别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不需要另行申请低类别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许可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管理的豁免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如何准确设置辐射安全许可特定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场所、设施和设备:必须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需要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管理规章制度:必须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

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负责人必须按规定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护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安全措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应急措施: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废物处理能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质量控制检测设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这些条件确保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单位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

【加急办理→电V同号:18602125959 专业靠谱,申请时请备注办理事项,谢谢】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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